曹立紅獲評“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其中,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曹立紅被評為“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曹立紅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在司法工作中深耕30余年,始終堅守審判一線。她高質效審理了大批重大、疑難、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做到案結事了。她積極探索提升轄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質效新舉措,踐行“新時代輕罪治理現代化,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司法理念,在省內率先提出在延邊轄區開展簡單輕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辦理新模式,為推動全省刑事審判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可推廣借鑒的先進經驗。她注重理論研究與經驗總結,強化精品工程建設,以“坐堂能辦案、登臺能講課、伏案能撰文”復合能力引領團隊。她撰寫的裁判文書、案例、主持庭審多次獲得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嘉獎。她帶領的刑事審判第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掃黑除惡先進集體”。她個人曾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先進個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榮譽天平獎章”,還被評為“吉林省掃黑除惡法律政策專家人才”、被授予“全省優秀法官”榮譽稱號。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