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發布“雙十一”直播電商提醒告誡書 壓實平臺責任 規范經營行為
“雙十一”購物節即將到來,為筑牢消費者權益保障防線、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交易環境,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向轄區內直播電商平臺及營銷人員發布提醒告誡書。
提醒告誡書明確,平臺方需切實履行“守門人”職責。在制度建設上,要健全賬號管理、交易規范、權益保護等相關制度及平臺規則,并以顯著方式告知平臺內經營者、主播等各方義務;準入環節需嚴格主播實名認證與資質審核,建立主播登記檔案并動態核驗,直播前必須核查出鏡主播身份信息;針對高關注度、大體量直播間實施分級管理,通過動態監測、人工盯播等措施強化管控力度;完善違法違規處置機制,對列入“黑名單”的商家嚴禁換號入駐,同時鼓勵平臺間共享“黑名單”信息,形成跨平臺聯合約束;此外,需在直播間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商家、主播等相關主體信息,保障交易記錄、直播視頻回放等可追溯、可查詢,且回放查詢服務時長不少于30日。
對于直播電商運營者與主播,告誡書要求嚴守誠信經營底線。需在直播間首頁依法公示經營主體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場所等真實信息,清晰展示商品詳情及經營主體資質相關內容;嚴把商品質量關口,嚴格審核合作商家資質,杜絕通過虛假宣傳炒作商品性能、質量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明碼標價需清晰、準確、完整,促銷活動中如實標示被比較價格、實際成交價、折扣幅度等關鍵信息,嚴禁利用價格手段實施欺詐;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發布虛假廣告、虛假商品信息欺騙消費者,不得以詆毀競爭對手、刷單炒信等不正當手段損害他人信譽與市場秩序。
此次“雙十一”直播電商提醒告誡書的發布,旨在提前規范直播電商領域經營行為,引導平臺及營銷人員依法合規開展促銷活動,從源頭防范消費糾紛,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公平的網絡消費環境。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牛澤剛



